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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军用航油 三案犯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8: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抱由6月5日电(记者王红卫 通讯员蔡尧青)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宗破坏军事设施案件,被告人洪某、吕某、吴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羊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

  去年5月份,被告人洪某、吕某、吴某伙同在逃的9名犯罪嫌疑人窜到驻军某部机场一涵洞处,用工具将埋藏在地下的军事输油管钻了孔,接上塑料管,分多次将军用航空煤油
盗走。经鉴定,3名罪犯盗走军用航空煤油4491斤,价值人民币10462.5元,航空输油管被毁所造成的损失价值人民币21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吕某、吴某以盗窃航空煤油为目的,造成军事输油管的损坏,其行为牵连到破坏军事设施罪和盗窃罪;被告人羊某虽然没有盗窃航空煤油,但明知以上被告人在军事输油管钻孔盗油,还为其提供部分工具,其行为与以上3被告人构成共同犯罪,遂做出以上判决。

  该案的审理,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对军事设施、物资破坏和盗窃的嚣张气焰,对机场周边群众也起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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