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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 西宁地区摩的成引发交通事故主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9:0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市民程先生乘坐摩的从北山市场到火车站附近,摩托车行经林家崖路口时,连人带车摔在路面上,虽然伤势不是很重,但住院几天两人还是花了几百元钱。当程先生提出赔偿,摩的司机称自己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支付。这起交通肇事只是众多摩的肇事的一个缩影。

  随着省城车辆不断增多,与之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愈发增多。而在这些交通事故
中,由摩的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占比例很大。摩的是一支特殊的队伍,但肇事率是其他车辆的三倍以上,可谓影响交通安全的“危险分子”。

  近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东大队事故处理科杨警官那里了解到,在他们处理的交通事故中,有60%是摩的肇事。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摩的肇事频发呢?杨警官告诉记者,除了摩的天天在街上跑,概率相对高外,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原因。一是摩的司机安全意识淡薄。这部分人不是职业驾驶员,没有接受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交通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在众多的摩的司机中有不少人是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逆行、随意变更车道情况屡屡发生。二是摩托车自身设计存在缺点。摩托车较其他机动车而言,缺乏对驾驶员和乘客的有效保护。

  同时,杨警官还告诉记者,由于摩的不是合法营运车辆,加之从事摩的的驾驶人员自身经济能力较差,人身损害赔偿往往无法落实,从而引发一系列纠纷。还有一些摩的司机肇事后,把受害者送到医院。以取钱的名义,把受害者丢在医院,一走了之。等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时发现,许多摩的司机的车牌号都是套号或空号,致使受害者的利益根本得不到保障。因此,交警提醒市民,为了您的人身安全,不要轻易搭乘摩的。(作者:李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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