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想”被看“丢” 主人获赔精神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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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09:13 法制晚报 | |||||||||||
老伴留下的唯一遗物 在存车处意外丢失 看车人推说自己没责任 “念想”被看“丢”主人获赔精神损失
事件回放 半年前,家住宣武区广内街道的韩大妈的老伴突发疾病去世,韩大爷生前骑的自行车成了唯一的遗物。为了保存好这件“念想”,韩大妈特意把自行车存到了小区的存车处,时常还要把车推出来擦拭一番。 前几天,韩大妈想再给那辆车搞搞卫生,可在存车处却找不到那辆车了。于是,韩大妈找到看车的小邓,要求除丢车的损失外,还要小邓再赔上一笔精神损失费。对于丢车,小邓并不认账。双方争执不下,一起闹到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在线 调委会了解到,小邓在看车期间,没有给存车和取车的人发放任何凭证,这也是造成自行车丢失的主要原因。在此,除非小邓能证明韩大妈家的自行车不是在自己看管的存车处丢失的,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应考虑到折旧等因素。同时,由于丢失的自行车系韩大爷留下的唯一遗物,此物对韩大妈而言,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故小邓应对因自行车的丢失给韩大妈造成的精神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在调委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赔偿300元的调解协议。 文/于超 插图/庞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