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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停车棚引发一场纠纷 居委会与房产局各执一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0:2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陈志高 实习生 崔永军

  南宁市高峰社区居委会盖了一个停车棚为民办实事,但车棚却是在房产局地盘上盖起来的,这一行为遭到房产局的强烈反对。昨日下午,南宁市房产局的下属单位南宁房产物业管理处江宁房管所对该车棚进行拆除,与居委会、居民发生纠纷。

  该车棚修建在南宁市高峰路2栋商住楼后面的一块空地上。当天下午5时左右,记者赶到现场看到,该车棚为钢架结构,但车棚上的塑料已经被拆下,整个车棚只剩下一个钢架。当时,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正在现场与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居民理论。

  居委会的一位负责人称,该车棚的位置原是一块堆满垃圾的空地,产权的确归属于南宁房产局。去年,因居民反映强烈,高峰居委会便出了1000多元清理垃圾,并铺上砖头。前几天,居委会为了方便周边居民,又出资盖起了一个车棚。但是,房产局的工作人员认为,居委会要占领他们的地盘,当天便请人来拆除车棚。

  “我认为,空地留着也是留着,为了为民办实事,居委会帮助群众盖车棚是对的。目前,房产局还没有开发这块空地,因此就不应该拆除车棚。而且,房产局也没有直接拆除车棚的权力。”居委会的一位负责人称。

  对此,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江宁房管所韦文海副所长称,居委会为民办实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块空地的产权归属于南宁市房产局。

  居委会盖起车棚之前,应该先征得他们的同意,否则他们坚决给予拆除。另外,韦文海还认为,居委会盖车棚后,还向停放车辆的居民收取停车费。居委会的行为带有很浓的商业味,这样已侵害了房产局利益,他们拆除车棚的行为合情合理。编辑:韦怡作者:陈志高 崔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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