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地下水涮拖把,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3:10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3585000热线6月5日讯(记者 潘海波)为了省钱,博山一家商厦竟然私自打井,利用地下水涮拖把。

  10:00许,记者赶到了位于博山的特信商厦,淄博特信百货商城有限公司物业部门一名姓周的负责人说,该水井是建设商厦的时候挖掘的,已经有两年多了。由于不知道私自使用地下水违法,所以职工一直用它来涮拖把。他表示,将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证。

  “私自打井属于违法行为。”博山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责令特信商厦尽快办理许可证。(a16)

  (请线索提供人朱先生持有效证件于一周内到报社领取奖金5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