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财发得毫无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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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3:14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6月5日,本报A9版刊登了《捡到手机却不还,大家快来想办法》一文后,许多网友纷纷对那个捡到手机的人进行谴责,同时也在网上出谋划策,有的说“雨伞☆男孩√”太粗心,有的也帮他想办法要回手机。 “同情”篇
~听海~:怎么会这么粗心,在路上不好好走,踢什么桔子呀,我看“雨伞☆男孩√”也别找了,还是吃一堑长一智吧!通过丢一个手机可以提高自己的警惕性,也很值呀! 一位临淄姓李的女士发来短信,在对“雨伞☆男孩√”表示同情的同时,也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前几天她去银行办理业务,结果把手机忘在柜台上了,通过查询监控录像,发现拿走手机的人就在自己单位的对面,他们认识,可那个人说什么也不还,还说“我捡了手机就算自己的”。结果派出所也处理不了,她很郁闷。 “妥协”篇 づ暁飞唲:我看还是给那个人几个钱算了,就找个时间把他约出来,干脆用钱解决。 天堂水~~:我感觉还是应该对他讲道理,既然一开始他会打电话给“雨伞☆男孩√”,就说明他还是想还的。两个人没有谈好的根结是“价格”,但是他想还手机这一点也很明确,他的目的不是手机,而是钱。 “愤怒”篇 我+你=完美:什么呀,“天堂水~~”,照我说,就不应该给钱,手机本来就是“雨伞☆男孩√”的,他丢了,别人捡到了,归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圣晶:我同意,那个人也太没有道德了,就不能给他钱,他既然提出要钱这么无理的要求,干脆把他送到派出所算了。如果那个捡到手机的人能看到报纸的话,我想告诉他,赶紧把手机还给人家吧,发这种毫无意义的财,心里能舒服吗? 同时,一位姓赵的先生也打来电话说,现在的手机不仅仅只是一部单纯的手机了,手机里面有可能存了很多重要的信息和资料,那么用钱来买回这些东西,自然是再正常不过的了。(a18) (记者 刘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