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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藏身大米缸 罪犯难逃法网被当场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6:58 青岛新闻网

  本报淄川6月4日讯(记者 张继才 通讯员 尹建军 李家华)为了逃避法院执行,淄川的刘某费尽了心机,最终还是被执行人员从米缸中揪了出来,并被当场拘留。

  刘某和宋某都是淄川人,两人曾因一点小事发生过不愉快。2005年8月1日下午,刘某酒后来到宋某家,并破门而入将宋某打伤。后经鉴定,宋某的伤势已经构成轻微伤。2005年10月31日,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赔偿医疗费等各种费用2105元。2005年11月
26日,淄川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刘某赔偿宋某医疗费等各种费用1432元,诉讼费67元由刘某承担。

  然而,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2006年1月17日,宋某依法向淄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并多次对其进行传唤,但刘某均未到庭,而且刘某的家人也声称刘某到外地打工去了,企图逃避法院执行。执行人员根据掌握的情况判断,刘某并没有外出,为此,法院及时办理了拘留刘某的手续,但执行人员几次对其进行执行,均未成功。

  5月31日5:30许,执行人员再次到刘某家,但是进屋后并没有发现刘某。细心的执行人员仔细查看后发现,刘家的屋里放着一个一米多高的米缸。“放这么大的米缸干什么?”执行人员心存疑惑,“难道人藏在缸里面?”于是,执行人员将米缸上的面盆取下,然后将盖在缸上的水泥盖抬下,刘某果然蹲在缸里面。执行人员当即依法将其拘留。当天下午,刘某便全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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