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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毁了真婚姻 同居"妻子"险些人财两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17:55 汉网

  汉网(武汉晨报)(记者肖利敏实习生郑宇)10年前为分房子“假离婚”,“丈夫”摇身变“男友”,如今“男友”变心,同居十年的“妻子”面临人财两空的窘境。

  家住阳逻的孟女士,12年前和万军(化名)结婚。婚后两人一直住在万军单位的单身宿舍里。两年后,工厂实行房改,单身宿舍的住户可以低价买下房屋的完全产权,但必须是单身职工。为弄到这套房子,万军想出个“假离婚”的点子。

  “先办离婚,等分到了房子,再补个结婚证呗。”在丈夫的怂恿下,孟女士点头同意。拿离婚证半年后,万军如愿买到了这套50平方米的宿舍房。

  以后的日子里,每当孟女士提出补办结婚证,万军总以补办结婚证麻烦为由而拒绝。提了几次,孟女士也渐渐淡忘了这件事。

  5年前,单人宿舍拆迁,万军获得7万元补偿金。两人拿出多年生活的积蓄,盖了一套两层楼的私房。

  到今年,两人已经共同生活了12年,儿子也8岁大了。然而近来,万军竟谈了个“女友”,多次威胁要赶孟女士出门。万军甚至表示和孟女士的婚姻关系早已解除,他有恋爱结婚的自由。两层楼的房主是万军,孟女士没有份。

  “万一万军真要赶我出门,难道我连分这套房子的权利都没有吗?”孟女士为当年未领结婚证后悔不迭,最后想到致电晨报咨询。

  【律师解难】

  湖北九畴律师事务所黄云南律师表示,不管孟女士与万军之间是假离婚还是真离婚,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证,婚姻关系就已解除。目前两人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万军有再婚的权利。

  但同时,这套房子虽然是孟女士离婚后购买的,可由于买房的钱是双方共同出资,孟女士有权根据自己出资的比例来分割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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