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胎儿被误诊为死胎 医院称出错在所难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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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1:38 京华时报 | |||||||||
民航总医院称出错在所难免不予赔偿 本报讯(记者陈荞)怀孕一个多月的任女士在民航总医院做检查时,被告知腹内的胎儿是死胎,须尽快做清宫手术,否则会危及大人生命安全。6天后任女士在朝阳医院再次检查,医生称胎儿一切正常。对此,民航总医院有关负责人称,早期胎儿胎心搏动不明显,医生临床经验不足,出错在所难免。目前医院已向任女士道歉,并答应退还其检查费。
在京打工的任女士怀孕一个多月后,于5月26日到民航总医院进行相关检查。妇产科一名郝姓大夫看完B超结果后告诉她,胎儿没有心跳,是个死胎,须尽快进行清宫手术,否则大人可能有生命危险。“当时我一听腿就软了,特别害怕。”由于医院手术费用较高,任女士与丈夫商量后,决定去附近的小医院做流产手术。任女士说,那几天她饭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几乎跑遍了附近所有的社区医院,但对方看到民航总医院的诊断书后,都拒绝为她做流产手术,“我以为自己活不成了。” 6月1日,在丈夫的陪同下,任女士来到朝阳医院检查。“B超结果一出来,医生说孩子一切正常,只需吃些安胎药就可以。”高兴的同时,任女士觉得气愤,认为民航总医院的诊断太不负责任,“要是我做了流产手术,要后悔一辈子。”她与家人随后找到民航总医院,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但遭到拒绝。 昨天,民航总医院门诊办公室主任尹长生就此事解释称,早期胎儿胎心搏动不明显,所以医生误以为是死胎。尹主任说,胎儿经过6天的生长,胎心搏动会较6天前明显得多。他承认医生的临床经验不足,导致诊断错误,但他表示医生出错“在所难免”。尹说,得知此事后,他代表医院向任女士及其家属赔礼道歉。“但其家人认为医院给他们造成了心理伤害,并就此索要赔偿。”尹长生说,如果当初任女士按照医生说的做了人流手术,她可能根本不会知道医生是误诊,不管如何,误诊未给任女士带来实际的伤害,而心理伤害并没有衡量的标准,医院不可能进行赔偿。 任女士的丈夫说,他们将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