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妇女超市偷窃遭保安折磨10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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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4:27 山西晚报 | |||||||||
本报6月6日讯 (特约记者吕乃成) 昨日,跟随丈夫在运城市捡破烂的山东菏泽妇女古玲玲、李蓉,因偷了超市不到20元的东西,竟遭到超市保安的毒打,还被非法拘禁达13个小时之久。今天,运城公安盐湖分局北城派出所民警将两人解救。 昨日20时许,古玲玲和李蓉抱着两个孩子来到运城市亿适家超市。转悠几圈后,两人便打起偷东西的主意。古玲玲在副食柜台前拿了两个鸡翅膀,李蓉将一件小孩衣服和3袋跳跳
在保卫科,货主和6名保安盘问古玲玲和李蓉以前是否在超市偷过东西,两人予以否认。几名保安便操起警棍和木棒,朝两人身上打去。在接下来的10个多小时里,古玲玲、李蓉受到了非人的折磨。直至今日凌晨,李蓉趁保安熟睡之际逃离。 李蓉逃出后,迷失了回家的路。上午10时许,一位老人看到她遍体鳞伤,在问明情况后迅速报警。 11时40分,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北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后,所长郑保新立即派值班民警去超市查看。民警来到超市保卫科,看见地上躺着一个妇女和一个孩子。经询问,民警得知该妇女就是古玲玲。便把超市保卫科科长霍勇和另一名保安张泽带回派出所,同时将受害者送到医院治疗。 在运城市人民医院急诊室,记者见到了正在接受治疗的李蓉。她面部浮肿,脸上、腿上、胳膊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李蓉向记者哭诉了几名保安毒打她们的经过。那天夜里,保安轮流看守她们,不允许她们休息、吃饭。李蓉说:“我多次向他们要求想喝水、吃饭,都遭到拒绝,看看孩子嘴里冒出了火泡,我真后悔偷超市东西,但更恨这几个没有人性的保安,连孩子都不放过。”记者在北城派出所看到正在接受询问的古玲玲。她告诉记者,几名保安不但逼供她,而且把她的手机和存折非法扣押。 办案民警付运才告诉记者,“偷东西固然违法,但保安人员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私设公堂,非法拘禁,刑讯逼供。已触犯法律。” 截至记者发稿时,公安机关已经将嫌犯霍勇和张泽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