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重点工作实行廉政提醒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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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7:02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6月6日讯(荣松林 张高桥 易尚清张雄)东安县纪委在全县推行重点工作“廉政提醒制度”,今年来,共向37个单位41项重点工作发出书面提醒14次,找相关单位责任人廉政谈话27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东安县对涉及重大工程建设、财政资金项目、单位人事变动等重点工作,规定在部署的同时,必须将该工作执行方案报县纪委、县监察局备
县纪委、县监察局还确定专人对提醒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并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廉政建议不予落实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提醒后仍违反纪律规定操作的,从重给予纪律处分。在今年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县纪委、县监察局组织力量深入各乡镇,分别找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候选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制定下发了有关规定,确保了全县乡镇党委换届未出现任何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