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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村民非法转卖耕地给砖厂董家镇大片麦地变大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7:18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6月6日讯(记者王彬实习生王莎莎)近日有市民向党报热线反映,历城区董家镇杨家村和方家村大片农田被卖给了附近砖厂烧砖取土使用,属于非法用地。党报热线记者今天赴现场调查了解到,两个村约有几十亩麦地已被挖得千疮百孔,变成了烧砖的原料供应地。据村民介绍,周围的大面积土地也将被取土使用。

  上午10点40分,记者驱车来到历城区董家镇杨家村。现场记者看到大约三亩多土地
被挖成了一个大坑,深约一到三米,地面大铲车和运输车的车轮印清晰可见,坑的周围堆满了土,一些土地也变成光秃秃一片。附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原来这里是麦地,一个多月前被卖给了附近的砖厂烧砖使用,十几天前有人开始挖土,砖厂给村民进行了补偿,一亩地大约4000元左右,挖到无法用土时为止。而且现在挖的土地只是被卖掉土地的一部分,大坑附近的40多亩地也卖给了砖厂。另一位村民指着不远处的方家村说,那里的百多亩地也卖给了附近砖厂。

  记者随即来到董家镇方家村挖土现场,老远就看到大片的“黄土地”和一个个土堆。约几十亩土地被挖成了大坑,现场有三四辆铲车正在作业。当地一位村民告诉记者,算上没有挖的地,总共卖了上百亩,每亩地砖厂将付给农户5000元“使用费”作为补偿。当记者问起附近是否还有闲地可买时,对方说已卖的差不多了,估计是买不到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董家镇有数家砖厂。为了取土方便,有些砖厂就在附近购买村里耕地,一些村民也愿意把土地卖给砖厂使用。说起卖地理由,一位村民说:“可以不用干活,还有钱花,而且比自己种地赚得还多,为什么不卖?”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农田用地分为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用地,如果是基本农田,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外,其他非农业建设一律不得占用;如果是一般耕地,必须先到区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属违法使用。记者随后跟董家镇土管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介绍,基本农田划分非常细,要想确定耕地性质必须按照地图到现场进行具体确认。历城区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杨家村和方家村两片取土用地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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