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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爆裂扎伤女孩眼睛法院判决啤酒厂赔偿11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梁军) 14岁的女孩徐雪霞被爆裂的啤酒瓶碎片扎伤左眼,导致七级伤残,为此,徐雪霞及其家人将啤酒生产厂家告上法庭。6月2日,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湖北某啤酒有限公司(下称啤酒公司)赔偿徐雪霞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更换义眼费等共计11万余元。

  2005年8月的一天,徐雪霞在家不慎将父亲买回的一瓶啤酒碰倒,酒瓶发生爆炸,溅
起的玻璃片飞进了她的左眼。徐雪霞被送往医院救治,医生检查后发现,她的左眼视力已经丧失,施行了“左眼内容物剜出术”,并在5天后安装了义眼,共花去医药费5500余元。徐雪霞住院期间,啤酒公司曾给徐家送去3000元钱。但徐雪霞的父亲认为,这些钱远远不能补偿女儿所受到的伤害,便将啤酒公司起诉至法庭,要求其赔偿女儿医疗费、残疾补助费、更换义眼费等共计11.4万余元。

  枣阳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啤酒公司使用对人身存在危险性的非“B”瓶盛装啤酒,属缺陷产品。原告徐雪霞的父亲购买啤酒公司生产的啤酒发生爆炸,造成对徐雪霞的伤害,啤酒公司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梁军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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