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瓶爆裂扎伤女孩眼睛法院判决啤酒厂赔偿11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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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梁军) 14岁的女孩徐雪霞被爆裂的啤酒瓶碎片扎伤左眼,导致七级伤残,为此,徐雪霞及其家人将啤酒生产厂家告上法庭。6月2日,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湖北某啤酒有限公司(下称啤酒公司)赔偿徐雪霞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更换义眼费等共计11万余元。 2005年8月的一天,徐雪霞在家不慎将父亲买回的一瓶啤酒碰倒,酒瓶发生爆炸,溅
枣阳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啤酒公司使用对人身存在危险性的非“B”瓶盛装啤酒,属缺陷产品。原告徐雪霞的父亲购买啤酒公司生产的啤酒发生爆炸,造成对徐雪霞的伤害,啤酒公司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梁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