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司机明知故犯 人行步道灯成摆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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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40 黑龙江日报 | |||||||||
李进胜 记者 邵晶岩 卢军 本报6日讯设在学校附近的人行步道灯是学生过街的一个安全保证,而机动车闯人行步道灯的行为却屡见不鲜。6日,在哈尔滨市交警部门1小时值勤的统计中,取缔了16件闯人行步道灯的违法行为,扣留无车辆行驶证车辆1台,扣留未检车辆2台。
据了解,哈市市区内共有触摸式过街信号灯(自助信号灯)50处,多设置在人行过街需求大的地方、学校门前和商业繁华地区,是为了方便行人过街并提供安全保障的信号灯。 记者6日随交警在顾乡、哈西大队辖区执勤时发现,多数闯红灯的驾驶人说自己没注意。9时40分,在道里区新阳路第18中学门前的人行步道灯处,一辆黑AC438*号出租车因为闯红灯被交警拦阻。该车驾驶人王永刚说他开车过来时没注意有红灯。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黑AH155*号红色赛马牌小型汽车闯步道灯被交警取缔。驾驶人胡滨生说,刚才他在听广播没注意。交警对其依法进行处罚。在南岗区通达街与七政街路口的人行步道灯处,由西向东方向闯灯者也非常多。黑AC703*号微型面包车的驾驶人赵广成闯灯后说,自己刚才只顾得注意车行道上变道的车了,没注意有红灯。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行人过街时,虽然过街的信号灯是绿灯,但也得看有没有闯灯的车辆。据冯女士介绍,她的孩子在18中上学,平时最担心的就是孩子在学校门前过街时别被闯红灯的车撞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