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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师傅说志远大厦物管规定太离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58 云南日报

  私自用货运电梯送水被罚50元

  律师说,物管擅自罚款属于违法

  昨日上午,送水工人付师傅,因没注意志远大厦物管的电梯使用规定,私自用货物电梯把水送给楼上客户,被物管扣留了自行车和几桶矿泉水近3个小时,直到付师傅交了50元
罚金后,才离开大厦。

  早上9点,付师傅送水到志远大厦,大厦有3个电梯,两个是乘客电梯,一个是货物电梯。电梯口的用电梯须知上面注明: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货物电梯,违反者处50元以上罚款。付师傅没注意,按往常把水从货物电梯送到13楼,下来时,物管告诉他要交罚金50元。志远大厦物管公司保安部一个自称是负责人的人说:“只要送水工把水送到电梯口,我们会在规定的时间把水送给用户,货物电梯是专人负责送货的,违反规定就得罚款。”电梯口待送水的一个送水工说:“顾客要水的时间不固定,帮我们送水固然好,但是客户经常责怪我们不及时。有时,为了不影响客户,哪怕是高层,我们只能把水扛上去。”

  付师傅与物管多次交涉,表示以后一定注意,还是赶快去送水,不要让客户等急了。但物管说:“我们要按公司的规定严格办事,不交罚款就扣送水车,你不服就报警。”双方僵持了近3个小时。中午12点,付师傅交了50元,要求物管公司开一张发票,但物管公司只开了一张收据。

  云南省拓东律师事务所的李建耀律师说:“只有行政和执法机关才有处罚权,物管公司自行制定内部条款,擅自罚款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也可以用法律手段维权。”付先生说:“50元,我可要送两天水才能赚回来啊!我一定要讨个说法。”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柏立诚 实习生 洪扬(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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