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屯路收保护费引起昆明市长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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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09:58 云南日报 | |||||||||||
王文涛在本报上批示专项行动严打黑恶势力 6月2日,本报B5版报道了《海屯路近百商户被迫交“保护费”》一文后,引起昆明市市长王文涛关注,他特别作出批示,要求昆明市公安局组织专项行动,给予严打。
王文涛看到本报报道后,在文章《海屯路近百商户被迫交“保护费”》上,用笔把“被交保护费”圈了起来,并在文中内容:“报警40多分钟后,黑林铺派出所民警赶到这家被砸餐馆时,这伙人已离开20多分钟了。”画上着重符号后,还在旁边打上问号。看完报道后,王文涛亲笔批示:“光天化日之下,强索保护费,此类黑恶势力应予以严打!请市局组织专项行动予以严打,净化全市社会治安环境。” 6月2日报道的大体内容如下:近段时间来,不断有市民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在昆明市海屯路上云师大商学院至云南省骨伤科中等专业学校一带,三四百家商户都被一伙人强行索要过“保护费”,如不交纳或是报警,就要砸店打人。近百家商户被迫交了100元到500元不等的“保护费”,而拒绝交费的商户就遭受店被砸人被打之苦。“生意没法做了”,附近一些商户还说:“报警40多分钟后,黑林铺派出所民警赶到一家被砸餐馆时,这伙人已离开20多分钟了。”从今年初尤其是5月以来,绝大多数都被索要过“保护费”,有近百家商户声称“交了保护费”,这还不包括那些交了“费”却不承认的商户。这伙人收取“保护费”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海屯路属于我们的管理地盘,所以要收‘保护费’”。不给保护费,就做不成生意。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