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自盗报假案 漏出马脚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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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2: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安康讯(记者张松通讯员张涛)为掩盖盗窃恶行,竟伪造货款遭他人抢劫,未想在警方询问中露出了“马脚”。汉滨区一水产批发部驾驶员樊峰军,却将自己送进牢狱。 今年1月5日22时许,汉滨区一水产批发部驾驶员樊峰军驾驶车辆,同本单位员工王某、许某到石泉县送货后,来到县城某发廊。樊峰军乘王、许二人进包间之机,将王某放在车上的1.9万元货款取出,藏匿在发廊附近一菜地边。王、许二人发现货款被盗后,因无法向
法院近日审理认为,樊峰军在案发后能主动认罪并自愿接受刑事处罚。据此法院依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盗窃罪作出如下判决:判处樊峰军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