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本月调整处置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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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2:34 新闻晚报 | |||||||||
□记者 孟录燕 晚报讯 从今年6月1日起,医疗废物处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向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目前收费标准实行分类计费的办法。有住院病人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按住院病人实际占用床日数每日1.45元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对于有床位但产生医疗废物较少的单位也
无住院病人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月平均产生医疗废物30公斤以下的,每月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80元;月平均产生医疗废物30公斤及以上但不足100公斤的,每月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150元;月平均产生医疗废物100公斤及以上的,按实际重量,以每公斤1.77元标准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与按床位收费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先按照上一年度该单位的编制床位数签订协议并收费,到年底根据市卫生局提供的该单位的住院病人实际占用床日数核算,多退少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