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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收款 物业花一万想换续约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2:3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日前,江宁区海明珠花园小区的海华物业公司负责人把小区的几名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告上了法庭。物管与业委会的矛盾在小区闹得沸沸扬扬。海华物业公司还称,因为业委会掌握着与物管签订合同的生杀大权,他们与该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到期后,要续约的一个主要条件是要每年交给业委会一万元“创收款”。

  不交创收款不续签合同

  海明珠花园位于江宁区东山镇。2002年,第一批小区业主入住,物业是由开发商的子公司海华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2005年,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即将到期之际,业委会向小区业主发出了评议表,大部分业主对海华物业的管理持基本满意态度。

  “虽然业主对我们满意,但业主委员会和我们续签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有一个主要条件的。业委会向我们物业公司要求,每年要交给他们1万元创收款,这笔钱称是作为业委会的办公费用,用于小区公用费用,还要把这一条写进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附件里面。”海华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吕女士这样告诉记者。记者也看到,在海华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附件第5条规定:交违约押金5000元,每年交1万元创收款给业主委员会,用于小区管理维护。吕女士说,业委会是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委会不该向物业公司伸手拿钱,他们所有的花费应该是由全体业主共摊。“但是最后,为了继续管理这个小区,我们还是不得不答应了业委会的要求。”吕女士说。

  吕女士随后向记者出示了两张盖有海明珠花园业主委员会公章的收条。第一张是这样写的:“业主委员会收到海华物业公司伍仟元现金,用于小区共用费用。2005年4月15日。”第二张是这样的:“收到海华物业公司创收款伍仟元整。2005年6月30日。”吕女士说,第一个5000元是在双方商谈是不是要续约的时候给的,第二个5000元是在续约那天给的。

  开会要到星级酒店

  除此之外,吕女士还在他们物业公司的账目单上找出了一张200元的手机缴费单,缴费的时间是2005年的3月24日。“这是业委会主任常用的手机号码。这只是其中的一张单子。”吕女士苦笑着说。

  2006年1月8日,业委会召开全体委员和顾问参加的会议,给海华物业公司也下发了一张书面通知,要求物业公司几名负责人到江宁一家星级酒店汇报小区管理情况。“这种会议明明在物管办公室或者业委会办公室进行就可以了,但业委会非要去星级酒店。去开会之前我就做好了买单的准备。不过因为在会议上闹得不愉快,最后我一气之下没有买单就走了。”吕女士说。

  “后来,物管与业委会就一直不融洽。今年3月份,业委会还出了两份报纸,报纸上诋毁物业公司的业绩以及毁谤我个人的名誉。我气愤不过,最近就以侵犯名誉权把业委会3名主要负责人告上了法庭。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结果估计会在6月底出来。”吕女士说。

  吕女士说的两份报纸是海明珠业委会出版的两期《明珠之家》。在报纸上,业委会向小区业主表述了小区存在的管理现状。其一是在保安配备上,按规定至少要有12人,但他们小区最少的时候只有4—5人,现在增加到了7人,但还是不符合要求。这直接导致小区安全的不到位。其二是物管对小区环境管理不善,一年应该清洗两次的化粪池一直没有清洗过,监控器材形同虚设,小区的会所出租给人当棋牌室,还有物业公司的财物一直没有交给业委会审计,等等。还有的文章涉及到物管负责人吕女士的个人情况。

  小区管理出现混乱

  这两份报纸散发给小区业主之后,3月20日,业委会就向业主征集意见:小区要不要对物业管理进行招投标。有2/3的业主同意招投标。紧接着,业委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用书面表决形式向业主征询招标条件和选聘物业公司条件,又有2/3的业主同意了。最后,业委会选择了投标的雨田物业公司,并与其签订了物业合同。

  但是,不久,就有20%以上的业主向江宁区房产局写了一封联名信,信中称海华物业的服务是令人满意的,这次风波是少数业委会成员为了一己私利产生的,要求召开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江宁区房产局发函给业主委员会,请他们尽快召开业主大会。但业主大会到现在没有召开。

  “真搞不清楚我们小区的物管到底要不要换。”昨天,记者在海明珠花园采访的时候,很多业主都对目前的情况有点不明所以。因为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的矛盾,小区这一段时间的管理也出现一定的混乱。

  收创收款是有依据的

  随后,记者在业委会办公室见到了几位业委会成员。

  业委会的一名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告诉记者,向物业公司收1万元创收款是有依据的。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和南京市江宁区物价局下发的《江宁区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第二十一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经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并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后,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所得的收益,在扣除物业管理企业相关费用后,应当将收益的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益的70%纳入维修基金,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名副主任说,他们向物业公司收的1万元钱就是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经营所得的收益。“那这1万元钱用于维修基金了吗?”记者问。“业委会出了两期《明珠之家》发给业主,用的是这部分钱。”该副主任这样说。

  记者问:“为什么物业公司要帮业委会主任缴纳手机话费?还有业委会开会必须到星级酒店?”这名副主任说,据她所知,这是物业公司行贿他们主任的。“那主任后来有没有把话费退给物业公司呢?”记者接着问。该副主任说,这她就不知道了。记者设法联系业委会主任,但一直无法联系上。

  最后,副主任说,他们选聘新的物管是符合相关法规的。他们与海华物业的合同到今年6月30日到期,现在他们已经请海华物业公司做好交接准备,到时退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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