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假币“出卖”了小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2:58 扬子晚报

  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出卖,特别是现在这个社会,很多以前不能出卖的都出卖了,有的人愿意在自己的脸上为商家印上广告,有的人愿意出卖自己和别人的隐私,有的人可以出卖尊严,所谓什么东西都可以出卖,只要有人买。出卖是为了钞票,昨晚,却有一个人被钞票“出卖”了,他懊悔不已,连称自己活丑。

  昨天晚上8点左右,南京热河南路一家饭店内,顾客黄某涨红了脸,不停喊叫着说不
可能。黄某没有想到的是,他用偷来的钱潇洒,不料因钱是假币最终栽在了这个小小的饭馆里。当晚黄某一个人过来吃饭,吃了5个菜喝了4瓶啤酒后告诉服务员要结账,随后他潇洒地从兜儿里抽出一张百元现钞递给服务员,服务员却通过验钞机发现这钱是假钞。当服务员告诉他真相时,黄某却急眼了,连说服务员在大庭广众下污辱他。服务员看他有些醉意,忙把老板娘找了过来,随即报警。得知警察很快要来时,黄某慌了手脚,竟夺门要逃,饭店服务员立刻上前将他拉住。随后赶来的110巡警把他带到附近派出所进行调查。经鉴定,百元钞票确实是假的。民警随后与黄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得知,50多岁的黄某是个惯偷,有前科。通过搜查,民警又从黄某身上搜出一个刀片和另外两张同号的百元假钞。在大量证据面前,黄某终于说出事实。原来,他当日下午在附近偷了一名老年妇女,两张百元假钞就是妇女身上的。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这件事情让人们啼笑皆非,都说,这是报应。其实,不管报应不报应,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只要做了作奸犯科的事情,难免不受到惩罚。你知道你会被哪个意想不到的环节出卖呢?所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徐醒迪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