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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迷信“能干”员工 女骗子套走万元巨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3:0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一笔离奇失踪的“形象资金”背后,竟隐藏着一个精心编织的骗局:环环相扣又毫无破绽。骗局的设计者——一个自称香港某投资公司首席代表的上海女人,用谎言和无法兑现的承诺,从容地“套”走114万元巨款,然后悄然失踪。

  她,究竟是个怎样的女人?(文中人物系化名)

  1.形象资金丢了!

  2004年12月中旬,南京某科技公司觉得自己遇到了“财神”——一个30多岁的上海女子。

  这个名叫郝芮的女子,自称是香港渣打银行的职员。她叙述的家世背景更加骇人:爸爸是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妈妈是中国银行副行长、表姐是香港渣打银行股东。只可惜这3个人都在一次交通意外中死了。尽管如此,她还是有能力以一张渣打银行开出的1000万美元的背付信用证,帮科技公司争取到1000万元的贷款。

  “不过——”看到科技公司对自己的建议非常感兴趣,郝芮又提出一个要求:“你们得先把300万元作为形象资金打入指定的银行监管账户。”

  看到对方有些迟疑,郝芮又说:“你们尽可放心,进了监管账户的钱,谁也动不了。这只是个程序,证明你们公司有还款能力。”

  科技公司不再犹豫,立刻将调集到的300万元打入了郝芮指定的账户。

  谁知第二天,他们就发现“监管账户”里的钱被人动过了!追查之下,才发现所谓的“监管账户”其实属于南京一家投资顾问公司。可此时,身世“显赫”的郝芮早已不知去向。

  2.神秘“银主”

  接到报案,警方找到了“监管账户”的所有者——南京某投资顾问公司,追查300万元形象资金的下落。

  “什么形象资金?这300万元是我们花114万融来资金的一部分啊。”投资公司一头雾水,道出了他们与一名叫郝芮儿的上海女子的交往经过。

  2004年12月初,投资公司承接了一项大型工程,急需资金支持,便四处托人寻找“银主”(愿意投资的有钱人)。很快,一个叫郝芮儿的上海女子出现在他们面前。

  女子自称是香港某投资公司在中国大陆的投资顾问、首席代表,能在很短的时间里帮他们融资1亿元。她开出的条件也很诱人,声称只要他们先期支付20万元保证金给香港公司,首期300万元的贴息存款就会直接打入他们的账户。女子还说,这20万元自己绝不染手,他们可以直接交给香港公司的人。

  看着举手投足都透着“贵气”的郝芮儿,投资公司自己觉得遇到了“贵人”,立刻按照她的要求,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尽管才过了两天,郝芮儿就以公司拖延时间为由,要求他们赔偿10万元,但“求钱若渴”的南京公司还是一口答应了她的要求。

  两天后,他们在郝芮儿的引见下,在上海火车站亲手将30万元现金交给了“香港公司特别行政助理”。看得出,这位男性“助理”十分器重在“公司业绩出众”的郝芮儿,一再嘱咐他们要“保证她南京之行的安全”。

  回到南京后不久,虽然郝芮儿经常行踪不定,但那300万元“可以使用5年”的资金,却也很快打进了南京公司的账户。他们也按郝芮儿的要求当场支付给她84万元的贴息款。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投资公司立刻寻找郝芮儿的下落,却发现,“郝芮儿”和“郝芮”一样,已经失踪了。

  警方根据种种迹象确认,“郝芮儿”和“郝芮”是同一个人。

  3.变身“表妹”

  就在警方多方寻找这个上海女子的时候,又出现了一封来自南通某机械公司的举报信。

  举报信中称,他们也曾遇到过一个叫郝芮儿的上海女子,也称自己有本事融到巨额资金。但因为没能按她的要求交纳数十万元的保证金,“生意”没能作成。

  举报信中还提到一个非常离奇的细节:在南通公司和郝芮儿中断联系几个月后,一个自称郝芮儿表妹的女子又出现在他们面前,说表姐郝芮儿因为车祸已经死了,现在由她接手了“表姐”生前的业务,希望南通公司能继续跟她合作。

  “我跟她面对面交谈了1个多小时,总觉得这个‘表妹’就是郝芮儿。”南通公司的负责人在信中说:“虽然她看上去比郝芮儿瘦了很多,也显得年轻很多,但声音、举止和背影都和郝芮儿一模一样。”

  举报者在信的末尾提到:“我觉得她很像骗子,你们应该好好查查,免得有人上当。”

  4.“能干”的女骗子

  去年1月,警方终于在南京一家茶馆里抓住了化名“郝芮儿”的孙丽。她的真实身份随之浮出水面。

  现年35岁的孙丽,仅有高中文化,曾在上海一家舞厅里上班,目前无业。她和同居多年的男友有个8岁的孩子。父母都是普通退休工人。

  警方也找到了那个出现在上海火车站的“特别助理”,其实就是他的同居男友。“她只告诉我让我冒充一个人,从南京手里接过那笔钱。”在警察面前,男友实话实说:“这么多年,我也不知道她在外面作什么,只知道混得还不错。在我眼里,她是个很能干的女人。”

  面对警方的讯问,孙丽始终对答如流,还拿出一张贴有自己照片的香港公司授权书,证明自己的身份。但对这个公司究竟在哪儿、公司老总的联系方式、那笔114万元的去向,一概“不知道”。

  5.法庭上的狡辩

  今年3月,南京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合同诈骗案。孙丽依然咬定自己没有骗人,又说香港公司在深圳有个办事处。可法官真的到了深圳,当地的工商部门查遍了所有的注册登记,都没有找到这个办事处。

  5月,经过司法部门1年多的艰难侦察和审理,法院终于对孙丽作出一审判决: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和身份,骗取对方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20万元。

  宣判完毕,孙丽依然神情自若,口齿清晰地吐出两个字“上诉”,然后又从容地在宣判笔录上签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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