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放烟花 最高罚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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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5:4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冯勇)目前是沈阳市内结婚、开业庆典高峰期,沈阳市公安局昨天发出治安提醒:请市民不要违反烟花爆竹禁放法规。 昨日,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216号的某餐饮场所在开业庆典活动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罚款2000元,责任人同时被处以200元罚款。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7号,刘某因给朋友婚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
警方表示,近一时期结婚及开业庆典等活动增多,在限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所抬头,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正常生活。 为此,沈阳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在沈阳市大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视情节处以2000元以内罚款,最高可以处罚2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