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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打老婆要赔钱 广东法院审结一宗特殊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6:3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广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该市法院审理了一宗特殊案例,依法判决丈夫赔偿妻子医药费1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1996年9月阿红与徐明登记结婚后,小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但夫妻感情却直线下降,争吵成了家常便饭并愈演愈烈。2003年2月,阿红发现丈夫与一名女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双方再一次争吵起来。争吵中,徐明拿起椅子砸向阿红,并对妻子进行殴打,致使阿红
脑震荡及全身多处受伤,被邻居送至医院救治。2004年4月,中山市人民法院小榄法庭判决二人离婚。去年,阿红却将徐明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徐明赔偿她医药费1165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阿红诉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徐明多次对其实施殴打,2003年2月那一次最为严重。判令徐明支付阿红医疗费116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宣判后,双方服判,均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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