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法院今判持枪抢劫暴力罪犯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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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17:5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上海6月7日消息(记者肖志涛 通讯员高远) 今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遵照市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分别犯有抢劫、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盗窃罪的罪犯陆双福、任建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市高级法院已于6月6日对此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作出终审刑事裁定,驳回被告人任建华上诉,维持并核准了一审法院对被告人陆双福、任建华所作的死刑判决。
2004年9月,陆双福和任建华携带手枪来到本市浦东新区浦三路陆双福租借的房屋内,将女青年郑某枪杀。后陆双福用菜刀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并与任建华一起将尸块抛弃于附近的绿化带内。陆双福、任建华从郑某处劫得共计价值人民币1,000余元的松下GD90型移动电话一部、金耳环一副、金项链一根等物。2005年1月28日下午,任建华、陆双福在本市人民路准备与买主交易手枪、子弹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