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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税案首犯两度获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枪下留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20:48 北方新报

  《生活新报》消息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的朱金陵曾经很辉煌:拥有两家公司,一家是云南民营企业百强的上榜企业,如今也仍然在继续经营;另一家是以虚报资本的方式,凭空注册的皮包公司,案发后,该公司被注销。

  朱金陵和黄金搭档王敏飞在约3年的时间内“精诚合作”,在基本没有实际业务发生的前提下,虚开出高达3亿多的增值税发票额,受害单位162家,遍及10余个省市。2005年3
月9日,他东窗事发。经过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审,他被判处死刑,他的黄金搭档王敏飞也没能逍遥法外,被判处死缓。

  此案在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案中存在一些疑点,在死刑即将执行之前,及时撤消了一、二审的判决,并且将案件发回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6月6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重审。经过3个小时的审理,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宣判。(温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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