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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我市有2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被挂牌责令整改14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1:55 大连晚报

  去年底我市有2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被挂牌责令整改

  14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

  ■本报记者王树霖

  本报讯去年底我市有2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被挂牌责令整改。经过我市消防部门半年多的努力,目前已有14家单位完成了整改工作。昨日,最先被挂牌督办的中山区港湾街3-1号在通过了消防部门的检查鉴定后,正式“摘牌”。

  据了解,港湾街3-1号在2003年就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内部只有一处疏散楼梯,里面没有应急照明设备,还被当成仓库堆满了东西,惟一的一部电梯也没有增压送风设施,而且消防栓内无水带。但是,由于该楼是由16家产权单位共同兴建,主要投资方已将所属楼层分割转卖,有20多家单位在此办公,该楼一直无主管部门,无人牵头出资,因此消防隐患整改也成了难题。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唐斌武在全面了解了我市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后,选取了港湾街3-1号这处最难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作为突破口,现场办公,督促整改。4月3日,消防部门做出最后通牒,限其在6月4日前整改完。之后,消防部门多次到现场协调隐患整改相关事宜,经过多方努力,召集业主共同出资18万元,增设了一部室外楼梯,同时增设了排烟及报警联动设施,并更换了消防器材、水带、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目前,该处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

  据介绍,除了港湾街3-1号,目前金福星大厦、大连家具市场等14家单位已完成整改;爱特国际物流公司等4家单位正在进行整改,年底前将完成整改工作;还有烟台街光辉巷、兴业市场三部、龙华木业公司等5家单位尚未整改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将继续全力确保剩余的火灾隐患如期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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