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雨“定价”连遭拒民企三告发改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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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2:32 新京报 | |||||||||
称申请确定收集雨水价格时被三次驳回;北京市发改委表示不予受理合乎规定 本报讯(记者 郭晓军)在北京浩大安博水资源开发公司总裁安逢龙博士看来,如果将北京每年的降雨收集30%,就可以极大地增加北京市的水资源总量,而同时又催生每年近50亿元的雨水利用市场。而他在向北京市发改委申请确定这些收集的雨水价格时,连遭三次驳回,安逢龙因此在去年10月、今年1月和6月2日三次将北京市发改委告上法庭。昨日上午,
昨日的开庭是浩大安博今年1月第二次诉市发改委的一审。而此前第一次起诉,浩大安博败诉。 据安逢龙博士介绍,现在已有6项把雨水直接变成地下水的专利技术,可以收集雨水并过滤后注入地下,来补充地下水资源。他计划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投资雨水利用开发工程。如果政府能够支持,将在北京的近郊区降雨量丰富的地方打近万个机井,收集雨水并通过市政管网向城区输送。而市政管网的使用必须确定价格,才能确定雨水的价格。 在昨天的庭审中,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坚持认为,居民供水系统所需的公共设施使用费用价格不在政府价格听证目录之列,因此不予受理合乎规定。 此外,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政府一向鼓励支持雨水的收集和利用,如果雨水收集之后商品化,则涉及争论较大的“水权”。这位负责人称,“雨水一流入地下,所有权就是国家的,公司根本没有权利进行商品买卖。”而安逢龙则拿出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的相关文件,认为雨水收集之后的所有权可以归公民和企业,而北京市发改委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此价格进行制定。 昨日法院未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