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捡空瓶被拘续:警方登门道歉并退还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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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2:58 潇湘晨报 | |||||||||
行政处罚撤销 石门公安道歉 本报讯 5月31日,本报头版披露了石门老太太火车捡空瓶被处以治安拘留一事,此后受到在全国媒体和互联网受到强烈关注。昨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昨日上午,石门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和工作人员来到滕自英家中,表达歉意,并送达了《行政处罚法决定书》撤销决定书,并退还了在拘押期间,滕自英缴纳的生活费和保证金。
石门县公安局局长黄淳说,昨晚石门县公安局执法监督委员会经过研究,认定2006年3月27日由石门县公安局作出的石公(行)决字[2006]第20060072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证据不足,予以撤销。 黄淳说,昨日派员到滕自英家中,除了送达撤销决定外,还退回了滕自英在拘留所期间缴纳的175元生活费和400元保证金。同时,石门县公安局向滕自英的遭遇表示歉意,并提出藤自英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滕自英的小儿子曹永盛说,他和母亲以及家人对石门县公安局的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撤销处罚的决定表示满意。但同时,曹永盛说,石门县公安局在此事的最终处理结果上是“代人受过”。他呼吁铁路部门,在执行所谓“内部规定”时,不仅要看是否和国家法律相抵触,也要考虑一下道德良知。 记者 肖 娟 红网 刘 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