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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川国际董事长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3:32 新京报

  丛钢曾与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案关联

  据新华社成都6月7日电(记者 任硌)原中川国际董事长丛钢因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以及挪用资金等三项罪名,日前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案被告安国胜、漆零春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

  记者从四川省有关部门获悉,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的女儿李某等人受丛钢、安国胜的委托,请求李达昌帮助中川国际公司动用解决乌干达欧文电站索赔问题的专项资金。为此,李达昌违背有关规定,以解决企业困难为由,隐瞒真实情况,影响其他省领导同意动用专项资金429万美元,致使近385万美元被丛钢、安国胜等人挪用后损失。法院因此以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李达昌有期徒刑7年。

  一审法院还认定,检察机关指控丛钢、安国胜、漆零春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剥离不良资产为由,采用虚假支付购买资金的方式,将中川国际价值10200万元港币的资产非法占为己有的职务侵占事实和罪名成立;指控三人利用职务之便,未经董事会授权,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为由,共同数次将1865万美元先后转至由丛钢等个人控制的账户,供个人使用并造成1350万美元的巨大损失,构成挪用资金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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