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失误 虚增3.6万存款市民有意 笑纳“意外财”法院:属不当得利,应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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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3:58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6月7日讯(记者 刘云 实习生 朱艳丽 通讯员 刘静)俗话说“天上掉馅饼”,但你听说过“天上掉存款”吗?济南的一名王先生最近就有一次这样的遭遇,他欣然笑纳了存折上凭空多出的3.6万元“存款”,但法院认为,这属于不当得利,应退还给银行。 前些天,王先生在我市某银行开设了一个一卡通账户,并附有一个16位的卡号。4月28日,银行工作人员为账户调账时,因工作失误导致王先生虚增存款3.6万元。第二天,王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导致为王先生虚增存款3.6万元,此款项是王先生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的不当得利,理应及时返还给银行。 昨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限王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银行不当得利款36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