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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县良家女卖淫案家属获赔2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5: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田富友)昨日,专程从云南省威信县赶到宜宾的廖泽文来到宜宾法律援助中心,拉着该中心律师罗和辉的手说:“妻子陶先碧遭警察败类殴打致死,我终于拿到了27万元国家赔偿金。”说到此,廖激动得泪流满面。

  2001年4月27日晚10时许,在珙县公安局珙泉镇派出所组织的集中清查文化娱乐场所的行动中,时任该镇派出所副所长的邓增伟带领治安联防队员赵正林等人,在清查该镇某歌
舞厅时,将“涉嫌卖淫嫖娼”的珙县某厂职工罗某和该歌舞厅服务小姐陶先碧带回派出所留置盘查。邓增伟为逼取口供,除直接带头对陶先碧实施殴打外,还对联防队员殴打陶先碧的行为放任不管。其后,陶先碧被赵正林猛踢后跌倒,致头部受伤,随即出现头痛、呕吐等症状,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其后,本报独家报道了此事,并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省检察院督办下,2004年5月,珙县法院一审判决:邓增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赵正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4年8月,廖泽文向宜宾有关部门提出了3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在宜宾市有关领导的关怀和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无偿帮助下,死者家属终于得到了国家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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