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造成城市拆迁重大损失 内江产权中心一副主任遭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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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5: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交易中心原副主任、产权监理所原副所长钟晰,因滥用职权变更房屋用途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给当地城市拆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近日,该市中院对钟滥用职权案作出判决,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追缴损失。 据了解,1998年11月,当地人孙某出资控股内江某工具厂,更名为内江某工业有限公司,2000年2月,内江某工具厂将位于该市城区沿江路99号的某车间过户到该公司,用途为
2001年10月,该市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沿江路进行拆迁赔偿时,根据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颁发的房屋产权证,将沿江路99号楼第一层确定为营业用房,多赔付孙某185万余元,后因政府拆迁资金未到位,孙某尚有49万余元未领取。 经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在调查期间,钟晰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审理期间,钟赔偿了损失费1万元。 当地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钟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钟案发后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从轻处罚。 刘晓瑜记者田富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