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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婿状告岳母索装修费 两人法庭相见分外眼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7:38 国际在线

  “前女婿”状告岳母索装修费

  刘福(化名)结婚后,他的岳母提供了一套房子给夫妻俩居住,后因琐事争吵,3年后,岳母让刘福夫妇写了一张租房协议,以“收租金”为由警告女婿。刘福离婚后,向岳母索赔装修金,一审获赔2.7万元,岳母不服随即上诉。

  昨日,昆明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这起官司。

  法庭相见分外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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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态][记录][法制][乱弹][图片][博览]昨早9点,昆明中院19号法庭。一边是一位50多岁的大妈,半含眼泪,她所坐桌前,有“上诉人”几个醒目的字样。对面的被上诉人是一名中年男子,一审获赔2万多元。男子曾是大妈的女婿,他们之间已打过3起官司。如今相见,分外眼红。

  今年40岁的被上诉人刘福(化名),4年前认识了当时25岁的李曼(化名),便向她发起了猛烈追求。原本心高气傲的李曼,终于温柔攻势感化,不顾年龄的差距,决心和刘福结婚。

  租房协议警告女婿

  李曼的母亲提供了一套127平方米的住房,供女儿和女婿居住。然而这场犹豫的婚姻,一年之后,就难以趟过现实的试金石。因为家庭琐事,夫妻俩不断争吵和“冷战”,令双方都痛不欲生。李母得知,开始恨起了女婿,加之女婿已离过婚,却对她们一家隐瞒了事实,李母便认为刘福是“骗婚”。 于是,李母原来想赠送给女儿女婿的房子,让他们补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书”,从2002年4月24日领结婚证那天起算,每月1300元租金。她想借此,一方面警告刘福,另一方面从法律上保全自己的财产。而事实上,女儿女婿也从来没有向她付过租金,她也没有索要。

  “前女婿”索赔5万装修费

  在母亲的支持下,去年5月12日,李曼决意和刘福离了婚。刘福认为,是岳母的挑拨,才使自己原本美好的婚姻,终究破裂。此后1年之中,他和岳母打了3场官司,各有胜负,但双方都精疲力竭。

  昨日,这起“前女婿”刘福向岳母索赔5万元装修款的案件,已是双方的第3起官司。一审中李福获赔2.7万元,然而他的岳母不服,称他当初装修只花了几千元,眼泪汪汪地上诉到昆明市中级法院。在昨早法庭上,李母数次情绪失控,被法官及时提醒。刘福则称:“小妈,只要你向我道个歉,我就不会要你赔那些钱了!”

  休庭后,然而双方仍然怒目相视,法院也将隔日宣判。(记者 张友平)

  来源: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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