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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同学钱 持枪相威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7:58 扬子晚报

  本报讯两名初中生在校园内向同学索要钱财没有得逞,竟持枪对该同学实施抢劫。昨天,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抢劫罪(未遂)被涟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马某原是涟水某中学的初三学生。今年年初他在学校后面的麦田内拾到一把手枪(经鉴定是钢珠枪,对人具有杀伤力)并藏在家中。3月29日上午,他和同学郭某在校园内向另一同学朱某索要50元未成。中午两人商量用枪威胁朱某。下午上体育课期间,马某
和郭某将受害人朱某喊到学校食堂后面的巷子里,采用脚踢、拿砖头恐吓等手段再次向其索要钱财,遭到朱某的拒绝后,郭某拿出手枪对准朱某的头部和胸口,并让他在两天之内交钱。朱某的老师知道此事后立即收走手枪并报警。(赵艳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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