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以5000元价格将女友出租卖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8:2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步 金陵晚报 记者 徐红霞) 今年4月29日下午5点半,一名男子在大街上对同行的女子拳打脚踢,并用双手死死卡住女子的脖子。路人见情况危急,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两人随后被带往当地派出所。

  经审查,两人系情侣。在调查过程中,该男子还主动交代了自己曾多次介绍他人卖淫的事实,而这其中竟然包括他自己的女友。更为荒唐的是,为了赚钱,他竟然将女友以5000
元一个月的价格“包”给自己的朋友,并就两人每月发生关系的次数与对方达成口头协议。

  荒唐约定

  沈兵28岁,初中毕业后一直无业,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2003年1月,他因涉嫌盗窃被溧水县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后经减刑于2004年7月释放。出狱后的沈兵还是不务正业,并爱上了一名正在上初中的女孩。

  然而女孩对他并无感情,无论他多殷勤,始终都无法打动对方的心。为了摆脱他,女孩想了一个办法,每次放学后都叫上同学李露一起走。相处的时间多了,沈兵渐渐发现18岁的李露与自己很谈得来,遂将恋爱目标转为李露,两人很快确立了情侣关系。

  2005年2月,沈兵碰到一个朋友刘超。刘知道他经常在外面混,问他能不能找个“小姐”给自己玩玩。沈兵一口答应,谁知认识的“小姐”一个都没联系上。再次碰面时,刘超埋怨他说话不算话。沈兵听后,当即表示“我女朋友行不行?”刘超反问他会不会跟女友结婚。沈兵谎称不会,刘同意了。

  事后,沈兵将事情告诉李露。李露先是不同意,禁不住沈兵的一番劝说,李露答应了。同年3月底的一天,吃过晚饭后,沈兵带着李露来到溧水县城,打了个电话给刘超。互相介绍完后,沈兵当着李露的面对刘超说:“把我女朋友包给你,一个月多少钱?”

  刘超开出了5000元的价格,沈兵很满意,但他同时提出刘超每月与李露发生关系不得超过5次。“我工作很忙的,一个月顶多也就是3次。”沈兵又问李露同不同意,李犹豫了一下就点了头。

  无耻交易

  当天晚上,在一家招待所,刘超和李露发生了关系。事后,刘超给了李露100元现金。几天后,沈兵主动给刘超打电话,称没钱用了。见面后,刘超帮他付了100元的住宿费用,还给了他50元现金,但没有跟李露发生关系。此后,只要身上没钱了,沈兵就会打电话给刘超,用女友的身体换回50元或100元现金。

  眼看一个月的时间快到了,沈兵向刘超索要5000元“包月费”。刘超却称钱全被用做生意投资了,最近手里没钱。“说好的5000元,可我现在才拿到400多元”,虽然很气愤,但沈兵也没办法,后来再打刘超电话,发现对方手机已经停机了。

  去年5月,住在旅社几天没付房费的沈兵又陷入了经济困境。他打电话给朋友许涛,问他要不要“小姐”,随后沈兵又多次将李露介绍给许涛发生关系。

  东窗事发

  数月后,沈兵发现李露怀孕了,就没再让她继续卖淫。虽然不让李露卖淫,但缺少了“摇钱树”的沈兵经济越发困窘,脾气也越来越坏。他完全不顾李露有孕在身,多次对其拳打脚踢。不堪忍受的李露遂到一家桑拿中心找了份工作,今年4月29日下午,沈兵让李露到桑拿中心拿衣服,李露不肯,他就当街采用拽胳膊、揪头发、卡脖子的手段对其进行殴打。

  据了解,沈兵因涉嫌介绍卖淫罪已被溧水检方批捕。而李露以为男友只是被临时刑拘,为了避免他出来后再对自己下毒手,她已于5月中旬带着身孕逃往外地,目前不知所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案中有案——

  12岁时曾遭表哥摧残

  除了介绍自己的女友卖淫外,17岁的袁萍是沈兵介绍卖淫的另一个人选。今年3月份以来,沈兵曾两次将袁萍介绍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在与袁萍谈话时,警方无意中得知她早在12岁时就曾被自己的表哥强奸,由此揭开了一起陈年隐案。

  2001年的暑假对于袁萍来说是个黑色的夏天,她怎么也没想到,她一直当亲哥哥一样看待的表哥居然会对自己下毒手,毁了自己的一生。2001年的暑假,时年24岁的方伟到表妹家串门。袁萍当时还在读小学。一天晚上,天黑了,她到隔壁奶奶家拿东西。在离奶奶家两三百米时,一个人突然从背后将她一把抱住,将其拖到附近的柴堆上。

  袁萍回头一看,发现竟然是表哥。但此时的方伟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他完全不顾表妹的哭泣和哀求,在柴堆上将其强奸。事后,他还再三叮嘱表妹不要将此事告诉别人。虽然年龄尚幼,但袁萍知道这是件丑事,也很清楚这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因此她谁都没有告诉。

  但方伟并没有就此罢手。在此后的三年内,方伟多次以串门为借口来到袁萍家,一旦发现家里没人,就强行与其发生关系。2004年下半年,袁萍再也忍不住了,将事情告诉了自己的母亲。母亲怒火中烧,一边让她不要告诉别人,一边火速打电话给方伟的父母,让他们将方伟带过来。在袁萍家,方伟受到的惩罚只是挨了几个耳光。只是此后逢年过节,方伟再也没到袁萍家去过。考虑到家丑不可外扬,知情的人全都对此事守口如瓶,包括袁萍自己。

  案情重大,如果袁萍所说属实,那方伟在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应属强奸罪。警方随即找来方伟,如今的方伟,已经是一个6岁孩子的父亲。但对于往事,他供认不讳。据了解,方伟目前因涉嫌强奸罪已被当地检方批捕。(文中人物系化名)

  ■记者面对面——

  揭发表哥后她后悔了

  袁萍成熟了许多,现在她已经找到了一份正当的工作。袁萍高高的个子,身材丰满,脸上仍流露出稚气和羞涩。

  记者:当时为什么没有报警?袁萍:这是件丑事,我不好意思说,怕说了别人会说闲话。

  记者:那后来为什么会对母亲说呢?

  袁萍:后来我喜欢上了一个人,但想到自己身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我就特别压抑,实在受不了,我就全跟我妈说了。

  记者:你妈妈也没说要报警?袁萍:她说家丑不可外扬,只打了他几个耳光。她还让我不要跟别人说,她说即使我说的是好话,别人也会笑话我。记者:这件事对你后来出的这个事有影响吗?

  袁萍:有的。我有时想想觉得很不公平。每次一想到这个,我心理就不平衡,就有了后来的事。我平时跟父母也很难沟通,所以有时候做事根本不知道是对是错。

  记者:你现在怎么样?袁萍:我说了这件事后,我妈问我为什么要说。既然已经憋了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现在还要说。我表哥家除了他父母,还有两个老人要养,女儿才上幼儿园,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其实我也不想说的,我也想一直憋在心里,但我没办法。我现在只希望少判他两年。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