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瓶装液化气今起再降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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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09:12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14.5千克瓶从春节前的98元下降到84元,这是今年第三次降价 本报讯 (记者 洪钧 通讯员 龚晓凤)民用瓶装液化气今天起再降5元(14.5千克瓶)。这已经是今年三月份以来我市民用瓶装液化气的第三次降价。经过这三次降价,民用瓶装液化气的价格足足下调了14元,从春节前的每瓶98元下降到84元(14.5千克瓶)。
这次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为:民用瓶装液化气零售最高限价由现行6.14元/千克调整为5.79元/千克,即14.5千克瓶(14.5千克+-0.5千克)由现行89元/瓶调整为84元/瓶,10千克瓶由现行61元/瓶调整为58元/瓶,5千克瓶由现行31元/瓶调整为29元/瓶。调整后的价格自2006年6月8日起执行。 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机制属于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订最高零售价格,各燃气经营企业按规定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民用液化石油气采购明细清单和进气成本等资料报送市物价局,经市物价局跟踪、监测、分析后提出最高指导价原则。由于国际市场液化石油气价格变化比较大,为保持零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当月初加权平均实际进货价格提高或降低金额超过200元/吨时,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方可进行相应调整,每次调价周期不得少于30天。 春节过后,随着天气回暖,液化气需求量下降,液化气进气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厦门市物价局的价格监测部门、商品价格处密切跟踪监测液化气市场情况,实时关注燃气经营单位进气价格,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归纳整理,第一时间对市场情况作出反应,确保群众和企业的利益得以保护。 今年我市瓶装液化气价格变动 单位(元) 执行时间 14.5千克 10千克 5千克 3月7日之前 98 68 34 3月8日-4月7日 92 64 32 4月8日-6月7日 89 61 31 6月8日之后 84 58 29(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