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大贪”缘于制度虚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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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0:39 温州都市报 | |||||||||
◎生查子 话题提示———被称为“湘西第一贪”的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祥云,虽然只是个科级小干部,敛财逾1495万元。他和情人注册了一家开发公司,利用手中权力大肆圈地卖地中饱私囊,最疯狂时一笔就贪污了576.5万元。(5月30日《潇湘晨报》)
有句老话叫做“人心不足蛇吞象”,这并非虚言妄指。贪官即是一种“官”,其“级别”有时与行政级别没有太大关系,而与贪欲奢糜程度、行贿受贿数量密切相关。科级贪官杨祥云斗胆侵吞千万元公款,演绎出一幕惊心动魄的“蛇吞象”闹剧,发人深省,让人叹息。 “小官大贪”现象已成近年腐败一大新动向,说明了不少基层单位的制度虚化,尽管各种规章制度一应俱全,但都只是纸上的东西,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更没有发挥制度的转化效应、变化效应、约束效应和惩戒效应。很多地方在出台反腐措施、加强廉政建设方面唱尽了高调,口口声声制度化建设,却偏偏遗漏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制度化不等于光完善制度,还应包含制度的执行、制度的监督以及违反制度的惩戒。“小官大贪”,就滋生于这样的制度软肋处。 就拿吉首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祥云来说,之所以能将一块土地卖多次,之所以能在市政府文件出台之前就私自征地上百亩,之所以能在土地交易中一手遮天翻云覆雨,并非其个人政治能量有多大,而是钻了审批监督、集体决策、挂牌转让不公开不民主的漏洞。权力不透明,给欺下瞒上的官蠹们提供了可乘之机;程序不规范,让执掌小小权柄的杨祥云可以随便造假,最终敛财上千万也就不稀奇了。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乃法治社会大忌,再好的文件若不落实就只能是一纸空文。“小官大贪”现象折射的制度执行力虚弱,再次向社会敲响了警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