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无证旅馆被取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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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0:4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6月4日晚上,永嘉县公安局瓯北中心派出所开展了一次集中大行动,对辖区内的旅馆业进行清理整顿,一举取缔了位于五星、浦西工业园区等地的10家无证旅馆,并对经营无证旅馆的业主作出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罚,及时扫除了旅馆业管理中的治安盲点。 “这些无证经营的‘黑旅馆’大多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致使其处于漏管失控状态,往往成了逃犯等不法分子的藏身之地,给辖区治安管理埋下了极大的隐患”瓯北中心派
近年来,随着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瓯北镇境内尤其是各个工业区一带的旅馆业生意火暴。见到有利可图,5月初,家住瓯北五星村的林某将自家闲置的厂房进行一番装修,改建成了一家旅馆。为了避免审批麻烦,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林某未得到审批就先行开张,经营起了“黑旅馆”。辖区民警发现后,曾多次责令林某停业整顿,可该林却依然心存侥幸。最后,警方取缔了他的旅馆,还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据瓯北中心派出所的民警小郑称,开办旅馆首先要过好“消防关”,即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对旅馆通道、装潢设施、建筑结构等多方面的审核。拿到消防部门的许可证明后,还要得到当地派出所批准,只有这样,才能拿到最后由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证件齐备后,旅馆才可开张,否则就属无证经营。根据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经营无证旅馆的,警方除依法取缔该旅馆外,还将对业主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李福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