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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交通违法处理注意事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0:4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为使交通违法驾驶员能够及时、清楚地到交警部门接受违法处理,交警部门推出了16886126查询电话、登陆温州新闻网、汽车网等方式,这给群众查询车辆违法记录、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违法处理手续提供了方便,但还是有许多司机因不清楚违法处理的具体地点,而跑到市区的几个交警中队进行询问和处理,结果被告知到大队部接受处罚。为了方便和服务群众,交警为您温馨提供违法处理的参考资料:

  提醒1:

  交警一、二大队辖区是鹿城区,以牛山北路、飞霞南路、飞霞北路、环城东路为界,此路线以西为一大队辖区,以东为二大队辖区,包括该路线段,三、四大队辖区分别是龙湾区和瓯海区。

  提醒2:

  车辆在鹿城区道路上因为违法停放而被拖离的,可在违法地点询问执勤交警,如没有执勤交警,可致电88635440查询,确认被拖离后,到交警一、二大队部的违法处理大厅进行办理放车手续,而不要到辖区中队办理。

  提醒3:

  现在,温州市牌的车辆在县辖区被电子警察监控所拍摄的,也可在交警支队违法处理大厅和车管所车检大厅办理违法处理手续。

  提醒4:

  当收到交通违法告知书(电子警察明信片),应当仔细观看通知书上面的内容,正面为白色,上面注明交通违法告知书,还注明违法情况和处罚单位,反面为绿色,印有"遵守交通法规,创建文明城市"的字样,下方注明了违法处理的地址,违法驾驶员应当按照这个地址的地点去接受处罚,而不是看正面的处罚单位。

  提醒5:

  当收到中国邮政寄来的(落款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件时,请仔细阅看三联,一联为信件封面,二联为违法内容,三联为违法处理地点;因为现在交警部门实行集中交通违法处理,所以要按照三联上面注明的确切地址,到该地点接受违法处理。林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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