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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被赠品牵鼻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0:50 江南晚报

  本报讯现在,除了打折、抽奖、返券等促销手段外,赠品又成了商家吸引消费者的“撒手锏”。一些消费者往往因赠品忘了购买商品的初衷。近年来,由赠品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

  最近,一对准备结婚的新人看到某家电卖场的促销广告后,被丰富的赠品吸引。于是做了番精心筛选,到该卖场购置了家电,花费万余元。最后清点下来,实际得到的赠品比
广告上承诺的少了好几样。他们拿着广告向卖场咨询,得到的解释是“赠品是厂家提供的,现已发完,要等几个月才有赠品补充”。王先生在某卖场买了台彩电,商家赠送了一个电饭煲,用了没几天电饭煲就坏了。

  王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认为:有问题的是赠品,并非彩电,赠品是厂家提供的,和商场没关系,因此不能退货。事实上,即使赠品没有毛病,有不少消费者拿到赠品也曾发现赠品并不精美实用,一些赠品甚至是“三无产品”。

  另外,赠品的售后服务也得不到保证,厂商一般都是“赠品送出,概不负责”,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市消委会相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应理性选购商品,不要被促销手段牵着鼻子走。

  (潘小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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