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对1.3升以下小排量出租车全面解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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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3: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长春6月8日消息(记者张英林)昨日,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下发《关于出租车更新及车身图案有关要求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意见的通知》中“更新出租车时,要在满足乘车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要求,今后长春市出租车行业更新车辆为三厢四门轿车,排量在1.3升以上(含1.3升),车型不限。据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工作人员介绍,原有规定的排量为1.6升以上(含1.6升),营运出租汽车排量降低了,既可节能环保又可让相对低廉的轿车上市,这对车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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