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执照露马脚 "工商局"成"公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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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4:3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汪权 通讯员 林骏涛 周军)一眼就能看出造假的执照,被企业挂在醒目的位置。营业执照上的“工商局”印成了“公商局”。 昨天,集美工商所执法人员查处了一家机械销售公司的违法行为。该公司在深圳注册登记,1个月前在集美区银江路设立了一家分公司。
公司称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正本。而按规定,营业执照正本必须放置在该公司在深圳的经营场所。公司负责人见执法人员有疑问,马上改口,说这是副本。 执法人员很快发现,营业执照签发单位的公章居然是“深圳市公商行政管理局”,显然是伪造的。 (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