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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里要开KTV?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5:30 深圳晚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居民楼不得设娱乐场所

  住宅楼里要开KTV?

  本报记者曹颖报道王女士是蛇口某住宅小区的一位业主,她所在的小区规模不大,只有两栋连体住宅楼。近日她发现楼下的三层超市在做内部装修,可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根
本不是超市在进行装修,而是三楼要开一个KTV。

  业主集体抗议楼下开KTV

  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三月份就开始装修了,直到五月中旬业主们才知道是在建KTV。“以前问楼下的保安和管理处,他们都说是超市在装修。直到KTV的招牌挂了起来,我们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说。

  业主们得知这一情况后,都坚决反对KTV进驻,5月底小区100多名业主曾签名抗议此事。一位业主告诉记者,突然进来一家KTV,噪音污染就不用说了,消防和安全方面也存在很多隐患。原来的裙楼消防通道现在被改造为KTV的大门,而且里面还用木板与超市隔开,也就是说这个门是KTV的惟一出口,万一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如果外来人员来KTV消费,需要把车停到地下车库,乘电梯到北座一楼,出来之后再从KTV大门进入。这一过程中,他可以随意到两座楼中任何一层,构成很严重的治安隐患。

  针对这一问题,小区业主已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建设局、司法所和街道办都派人来实地调查过,并且一致勒令KTV马上停工。但是,这个KTV真的停工了吗?

  瞒天过海装修仍在继续

  前天,记者来到春天广场,在KTV门口,记者看到,虽然没有挂出招牌,但其面门装修已经基本完成。住在北座四楼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前几天晚上他们还在用冲击钻钻墙,吵得全家人无法睡觉。他说:“这个KTV虽然表面上是停工了,但是内部装修一直在进行。想想看,人家投了几百万装修,怎么能说停就停呢?这是我们这些业主最怕的一点,以后他们如果偷偷开业,我们是最直接的受害者。”

  一位女士说,今年3月1日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五类地点不得设立娱乐场所,其中就包括居民楼和居民住宅区。

  小区管理处梅主任告诉记者,3月份管理处得知这一情况后,也很反对,但是地下层的业主坚持要这样做,管理处也无可奈何。此后,管理处协助住户到各个部门投诉,但是管理处毕竟没有执法权,不能强制他们停工拆除,只能进一步进行说服和协调。

  昨天,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市文化局。其有关负责人表示,像这样位于居民楼里的KTV,文化局是绝对不会审批的,工商局也不会下发营业执照。如该KTV私自开业,那么文化局、工商局和公安部门都有权将其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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