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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却为房所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5:30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周茹报道恋爱时,男方出钱买房,房产证留下两个人共同的名字。分手后,房子该归谁?为了这个问题,市民王先生最近很苦恼:前女友想独自把房子卖了,而他家人则坚决想把房子要回来。

  日前,王先生的妹妹给本报打来电话,代他哥哥咨询房子的事情。王小姐告诉记者,她哥哥去年贷款买了一套房,首期和月供都由他一个人承担,目前已经投入了30多万元,
但是房产证上却有两个人的名字。而且,因为感情好,她哥哥还把前女友的名字排在了前面。前阵子,两人突然闹分手,女方把这套房子的房产证等所有资料全都带走了。“这个女孩想把房子卖了,我哥哥觉得看在感情面上,房子给她算了。”王小姐说,可爸妈却不舍得。老人家很担心,房子如果卖了,儿子一分钱都要不回来。

  广东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娜表示,因为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王先生不同意的话,女方一人是申办不了房产过户手续的。而且,如果女方要求卖房,作为共同所有人的王先生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王先生想要进行产权变更,把房子要回来,可通过诉讼方法来解决。王先生如能证明两人买房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而且钱全部是由男方支出的,拿回房子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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