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化工厂厂长被逮捕 涉嫌诈骗和虚报注册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15:3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西安6月8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岳红革)日前,西安一日用化工厂厂长李根举因涉嫌诈骗和虚报注册资金罪被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

  李根举原是陕西某电器厂职工,1991年辞职下海。1997年自办了一家日用化工厂。然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他不是靠正当经营取利,而是以“胡弄人”为“主业”。2000年初,李根举经人介绍认识了受害人赵某,故意夸大自已工厂的生产规模和经营实力,逐步骗
取了受害人赵某的信任。2000年3月,李根举找到赵某急切地说:“我们厂要扩大经营,我在西安东郊一家银行分理处办了一笔几百万的贷款,很快就要下来了,目前需要一点办事经费,等贷款一下来马上还给你,不超过两个星期。”以日用化工厂的名义借走赵某11.6万元。然而所谓的银行贷款是李根举不折不扣编造的谎言。

  2002年2月,李根举又找到赵某“诚恳”地说:“我最近和农行一家分理处联系了一笔承兑汇票业务,我已和银行讲好有100万元的贴现,现只需要几万元的保证金和贴息费用,只要款一到马上连本代利还你借款。”为了尽快拿回上次的借款赵某又借给李根举4万元。可没过几天,李根举却“遗憾”地告诉赵某:“有一方违约,这事黄了。”

  2003年3月,在赵某追要借款的过程中李根举居然拿出自己精心伪造的一份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的资金证明,“信誓旦旦”地对赵某说:“这回千真万确,你看美国太平洋公司己给我们厂划入5000万元,很快就能到位,如果你手头方便再给我拿些费用。”信以为真的赵某再次借给赵某4万元。从2000年初至2003年9月,李根举先后以银行贷款、办理承兑汇票、国外财团融资等虚假事实为由,共诈骗赵某23.6万元。

  2004年,李根举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让西安某会计事务所为其办理了虚假验资手续,向陕西省工商局提供虚假出资500万元的资金证明和西安经济开发区凤城二路某处的办公地址,领取了陕西绿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为自己的“特殊经营”搭建了一个更大的“舞台”,不料东窗事发,罪责难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