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不满分手向男友泼硫酸并杀死其父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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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1:55 北京娱乐信报 | |||||||||
刘晶晶控制不住情绪,喋喋不休。来源:京华时报 通讯员王文波摄 信报讯 (记者 郭志霞) 昨天,28岁女子刘晶晶在市一中院刑事审判庭向法官表示希望判决自己死刑。她因在去年3月不满男友分手而向男友泼硫酸,用刀和气手枪将男友父亲杀死而被捕,检方指控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没必要审了,您就直接判我死刑得了。我20多岁的人赔他50多岁的命,这样他们都满意了!”庭审中,对于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刘晶晶向法官说道。在昨天的法庭上,遭
刘晶晶情绪一度失控,当公诉人要求刘晶晶陈述案发经过时,她开始不停哭诉、抽泣,双手还不停比划。法官不得不中断庭审达50分钟,而将其送回法院的暂看室休息。之后,刘晶晶再次被带上法庭,情绪仍不稳定,法官称庭后需要对其再次进行精神方面的鉴定才能再次开庭。 【案件回放】 据检察院指控,刘晶晶因恋爱问题与男友翟某产生矛盾,翟某提出分手后,2005年3月13日下午2时许,刘晶晶携带事先准备的硫酸、气手枪、尖刀等作案工具,尾随翟某父子到海淀区大钟寺国际广场工地西侧,趁翟某不备,用硫酸泼洒在翟某的头部、背部。 随后,当翟某的父亲上前阻拦时,刘晶晶掏出尖刀猛刺其胸部、背部,翟某的父亲倒地后,刘晶晶又用气手枪向其身体射击,翟某的父亲当场死亡。刘晶晶被查获归案后,经精神病司法鉴定,刘晶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