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帮人逃税“钱房两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8:0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原本是好心想帮助卖主省去一笔营业税,结果现在中介公司消失了,我支付的9万元预付款也无法追讨回。”昨日,南京市马小姐致电本报“关注二手房”热线51950668无奈地说。 市民马小姐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她通过一房产中介公司在下关给父母买一套两居室,当时谈好的价格是30万。房主也是买的二手房,而且产权证要到今年8月份才能满两年,
中介公司当时给的方案是,马小姐可以先与房主私下交易,等到房龄满两年后,即到今年8月份,再去房管局办理产权更改手续。也就是,双方签订售房合同,同时马小姐先预付30%的房款,其他费用等拿到房产证时一次性交清。然后,由中介带着房主到公证部门进行委托公证,表示房主要出国,全权委托自己办理房产证更改等手续。等到8月份后,再由中介公司拿着房产证与马小姐去办理产权更改手续,办完后马小姐将剩余房款付清,买卖完成。 马小姐说,“中介公司表示,还有一种方案是可以不去公证,而是买卖、中介三方签订委托协议,即房主委托中介保管自己的房产证,我委托中介保管剩余房款,等到了8月份房龄过了两年后,我和房主再去办理产权更换手续并付清剩余房款。我看房主很诚恳,而且中介公司承诺有公证部门的公证,肯定不会出问题。就同意选择第一种办法,为房主省下税钱,我当时也留了个心眼,要求房主的房产证必须放在我这里。” 让马小姐意想不到的是,6月份“国六条”出台,房龄要超过5年才不用交营业税,“我立即与中介公司联系,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中介公司的电话已经是空号,我当时就吓出一身冷汗,跑到那边一看,公司在一周前就搬走了。我再和房主联系,他竟然说他从来没把房子卖给我,更没拿我的9万元。”马小姐气愤地说,“我拿出当时交首付款时他抵押给我的房产证,他说他的房产证丢了,已经登报声明了,正在重新办理证件。现在我只有寻求法律援助,但不知道胜算有多少。” 点评:获取非法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业内人士指出,卖方为了逃税,有的编出各种理由欺骗公证员,而按照规定,公证员如果没有发现破绽就没有权利拒绝公证。但实际上,通过公证逃税对买房者来说有很大风险。 就像马小姐遇到的这种情况。由于不少房子在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升值或其他原因,卖家对此前的买卖反悔,便到公证部门解除此前签订的委托公证,然后登报声明自己的房产证丢失作废,便可以重新办理房产证,合法地重新取得房产证。这样一来,买卖双方签订的售房合同作废,买方不仅没有了房子,预付的房款也打了水漂。此外,由于不少中介都是小型公司,骗取利益后突然消失的事例很多,留下买卖双方为房屋产权闹纠纷、打官司。 从法律角度来说,买卖双方是以合法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获取非法利益,所签订的合同实际上是无效合同,根本不能保护双方的利益,而从中牟利的中介则不用承担任何风险。本报记者王娟杨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