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桶XO酒婚宴前全漏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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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9:04 东方网-劳动报 | |||||||||
生产商赔3.89万元 本报讯(记者徐进通讯员富心振)朱某为弟弟的婚宴购买了44桶XO酒,待到使用该酒时,却发现桶内的酒全漏完了。日前,南汇法院一审判处安徽某葡萄酒有限公司赔偿朱某货款3.87万元;其他损失200元。
2004年8月,朱某购买了安徽某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喜XO酒11箱44桶,每桶净含量1500ml,包装桶的材质为木料。2005年10月1日,朱某在弟弟婚宴上,欲使用该酒时,发现内外包装均已发霉,桶内之酒所剩无几,无奈之下只能用洋酒取代,由此使其丢尽面子。事后,经销售商及生产商调查确认,桶中无酒是由木桶渗漏引起。由于生产商认为渗漏是由朱某储存不当引起,朱某只好诉至法院,要求生产商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生产商对其生产产品的储存、保管方法未在外装的箱体上予以明示。朱某购买后,按一般储存方式存放,并无过错,故朱某对造成酒的渗漏无保管不当的责任。朱某要求生产商赔偿酒款之请求,依法应予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