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开盘不许“化整为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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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09:33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把同时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化整为零,按单元或楼层卖,这样的做法被市建委正式叫停。昨天,市建委负责人明确做出上述表示。 “化整为零”曾经是开发商惯用的伎俩。一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分成好几次开盘,每次开盘一个单元或两个楼层,一来显得自家房子稀缺,营造紧张气氛,二来伺机浮动价格,哄抬房价。
5月29日,市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商品住宅项目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开盘,并按整栋对外销售。 “规定中所要求的是目前全市所有在售的预售项目,既包括6月1日以后取得预售认可的项目,也包括此前已取证的所有项目及楼栋。”市建委这位负责人强调说,“一个预售许可证内有多个楼栋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天内,应确保至少有一栋楼开盘销售;在已开盘楼栋售罄前,应确保有另一栋楼开盘销售。”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所售房屋未按整栋对外销售,未按规定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内补录所有楼栋拟定开盘时间及拟售均价,或未在售楼处公示所有未开盘楼栋拟定开盘时间的开发企业,将在网上公示其违规行为。RJ0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