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挨罚 个人坐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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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11:18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岳麓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虚开增值税发票及挪用资金案,两被告单位分别被一审判处罚金50万元和20万元。两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 被告人谭某原系湖南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总监及销售四部经理,被告人罗某某原系深圳市某医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被告人张某原系深圳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驻长沙办事处员工。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湖南某医药有限公司先后从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湖南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追缴被告单位违法所得人民币93万余元上缴国库;被告单位深圳市某医药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谭某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责令谭某将违法所得人民币84万余元还给湖南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罗某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被告人张某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赵蓓) | |||||||||